2016-03-24 河南省教育厅
技校学生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
取得技师资格可享本科生同等待遇;
支持大型企业自办技校……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我省全面启动技工院校改革创新。
1年培训万名以上高技能人才
按照计划,到2020年,全省技工院校由目前的149所调整至120所左右,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0万人,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建成10所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20所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建成100个特色突出、设备先进的省级示范性品牌专业,实现传统专业上规模,主体专业出品牌,优势专业创特色,创新专业高端化。
为加快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我省将围绕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制药、健康服务等支柱产业和信息、物流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建成40个年培训规模1万人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基本形成政府支持、覆盖全省、梯队有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网络。
建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
今后,技工院校由注重学制教育向多元化技工教育办学模式转变,由注重学校教育功能向技工教育培训、技能水平评价和就业服务等综合性功能转变。学校招收企业职工等人员参加非全日制学习,可实行弹性学制教学。制定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取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技工院校要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从今年秋季开始,全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具备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的技工学校均需按照不少于3个专业的要求实施一体化课程教学。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的技工院校,其一体化专业课程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直接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技师资格可享本科待遇
如何避免技能人才就业时可能面临的“学历”门槛?政策规定,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可申报参加技师资格综合评审,合格者按规定取得相应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龄计算、考核定级、职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技工院校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的毕业生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学历对待,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按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
此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应享受同等待遇,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支持大型企业举办技工院校
为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我省将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参与,推动公办技工学校办学模式创新,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创新民办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其中,重点鼓励公办技工院校在产权明晰基础上与企业、社团、个人开展股份制办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技工教育;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参与举办或直接举办技工院校,将其纳入当地职业教育整体规划,切实保障行业企业办学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